叶律师你好?
我买了一档黄石千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门面房,在交房的当月,开发商准备在我门面房前的公共用地违规建房.,说是给物业公司建办公用房,后被我阻止并推倒。并以其私自变更规划设计为理由提出退房。同时举报至房管局开发办,想用行业管理的方法对开发商进行约束。现开发商已答应暂时不建了。但我从其他渠道打听到开发商准备在其退出后对此地块进行再规划,想用合法的手段进行建房。
请问叶律师,在已规划并建房的公共绿化面积上还能否再次规划建房?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-5-30 22:37:23编辑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