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上诉,我能要求赔偿更多吗?
我是大冶某高中的老师,去年寒假我回家了.腊月二十七,校长说我家的水龙头没有关,(也许是冻裂所致).我在几百里之外,不可能回学校开门.学校说找不到其他方法关水龙头(其实是有办法的.).于是,就橇了我的门.两天后,校长电话通知我说家中被盗.得知家中电脑,电磁炉等物品被盗走,我请求学校帮我报案.年初七我返校后了解到:1.学校派了一个有前科的临时水电工敲开了我的宿舍门,没有一个领导在场和没有派一个人跟随(其实门卫就离我家50米).2.学校撬了门后,让门长时间敞开着,没有上锁.3.后来只是订了一个旧所牌.并且橇了两个门,有一个没有做任何处理.
我上报派出所是主要物品损失4700.(后来才知道重要证件也有丢失)
这一两个月来,学校象挤牙膏一样:什么补偿费1500;后来是赔偿2300;现在是3500或者让我上诉.如果我上诉,我能要求赔偿更多吗?